在工程造价中,税金的承担方主要 取决于具体的合同条款和当地法律法规。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情况:
由建设单位承担
法律规定: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建筑工程税费应由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代缴。
实际操作:通常情况下,建设单位会将税金支付给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负责代缴给政府机关。
由施工方承担
合同约定:有些合同可能会约定税金由施工方承担,但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可能无效,因为工程建设施工的各种税赋是依法纳入工程造价中的,属于施工承包单位承担的部分必须由施工承包单位缴纳。
实际案例:在某些案例中,如案涉工程总造价经审计后,税金部分并未计入工程总价款,因此发包方所支付的工程款中不包含税金,承包方所收取的工程款中也不包含税金收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承包方应发包方的请求向其开具税务发票,因开具税务发票所应交纳的税金,属于承包方增加的额外负担,该负担应由发包方承担。
由双方共同承担
特殊情况: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有双方共同承担税金的约定,但这需要根据具体的合同条款和当地法律法规来确定。
建议
明确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税金的承担方,以避免后续的纠纷。
咨询专业意见: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律师,以确保合法合规。
保留相关凭证:在支付税金时,应保留好相关凭证,以备后续审计和核查。
工程造价中的税金通常由建设单位承担,或由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代缴。具体承担方式应根据合同条款和当地法律法规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