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

淄博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

淄博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以下是大风车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及发放标准的相关信息,供广大市民参考。

1、淄博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淄博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淄博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23〕172号)要求,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于10月1日起分别调整为: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高新区、文昌湖区、经开区2200元;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2010元;高青县、沂源县1820元。

为贯彻落实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保障能力,兜牢民生底线,按照《关于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0号)要求,自2023年10月1日起,我市将按照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90%同步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分别为: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高新区、文昌湖区、经开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890元调整为1980元,增加90元;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由原来每人每月1710元调整为1809元,增加99元;高青县、沂源县由原来每人每月1530元调整为1638元,增加108元。

3、淄博失业金领取的期限为多久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 1 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12 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 5 年不足 10 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18 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 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24 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 个月。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本地官网消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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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特林快评
    加特林快评 2026年08月18日

    我是乐学网的签约作者“加特林快评”!

  • 加特林快评
    加特林快评 2026年08月18日

    希望本篇文章《淄博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能对你有所帮助!

  • 加特林快评
    加特林快评 2026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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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特林快评
    加特林快评 2026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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