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科举最后级殿试及第者称为进士。隋场帝大业年间始置进土科目。唐亦设此科,凡应试者谓之举进士,中试者皆称进士。
唐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年)始置武举制度。宋代大部分时间的科举内容与唐代分别不大。元代的科举不再分科,专以进土科取土,并指定教材,模式变得死板。明、清时,贡土经殿试后,及第者皆赐出身,称进士。且分为三甲:一甲3人,赐进土及第,分别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1901年清政府废武举制,1905年停止科举。到此,近1300年的科举制度宣告结束。自隋唐至清末,大约考取进士162450人,武进士2万余人,状元近千人。其中,明清两代先后举行进士考试201科,取中进士51624人。
据有关学者统计,隋唐五代共录进士6000多人,宋约50000多人,辽、西夏、金约3000多人,元朝共录取进士1139人,明朝约24595人,清朝约录26849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