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种证据不用举证

在民事诉讼中,有七种事实是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的,具体如下:

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这些是经过科学验证的客观真理,如物理定律、数学公式等,不需要当事人提供证据来证明。

众所周知的事实:

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大多数人都知道的事实,如“太阳从东方升起”等,不需要额外证明。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法律明确规定某些事实可以推定,如某人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则其意图可以推定。

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结合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中的常识,可以推导出其他事实,如从“所有人死亡后,其财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可以推导出某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其确认的事实不需要当事人再次证明。

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

法院的生效裁判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其确认的事实不需要当事人再次证明。

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公证文书是由公证机关依法出具的证明文件,其证明的事实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当事人再次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七种事实在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情况下,仍然需要提供证据进行证明。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还可能存在其他无需举证证明的情形,如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真实和提出的诉讼请求明确表示承认的事实。

本文来自作者[Eliauk反过来就是快乐]投稿,不代表乐学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tedu.com.cn/gkaep/202609/583269.html

赞 (1)

发表回复

本站作者后才能评论

联系我们

联系:143 0457 15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