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最新修订,广东省女职工的产假天数由原来的98天增加至 178天。具体规定如下:
基本产假:
98天,包括产前15天的休假。
奖励假:
80天。
难产假:
对于难产的女职工,增加30天产假。
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男职工也享有陪产假,时长为15天。
广东省女职工的产假为顺产98天加上奖励假80天,总计178天。对于难产的情况,产假为98天加上30天,总计208天。多胞胎生育的情况下,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本文来自作者[蘑菇小象]投稿,不代表教育门户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tedu.com.cn/gkaep/202609/583037.html
评论列表(4条)
我是教育门户网的签约作者“蘑菇小象”!
希望本篇文章《广东产假新规定178天》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教育门户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本文概览: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最新修订,广东省女职工的产假天数由原来的98天增加至 178天。具体规定如下:98天,包括产前15天的休假。80天。对于难产的女职工,增加30天产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此外,男职工也享有陪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