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证经营行为的最新规定如下:
一般情况
对于无证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
触犯刑法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罚款标准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证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证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定情况下的加重处罚
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一条至第九条。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这些规定旨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议相关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以免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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