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就业可以申请的补助包括以下几种:
失业保险金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累计缴费年限有所不同,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补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
参保不满1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适用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但依旧没有就业,或者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人员。
临时生活补助
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
适用于参保不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提供基本生活支持。
职业培训补贴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人员。
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
有条件的地区提供一次性创业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其他补贴
对于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长期失业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政府给予更优惠的政策扶持,如社保补贴、税收减免、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等。
这些补助措施旨在帮助失业人员维持基本生活,提升就业能力,并通过各种培训和创业支持措施促进其重新就业。具体的补助标准和申请条件可能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