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服务工作岗位主要涉及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相关职能,通常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其下属单位。这些岗位的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经办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工作:
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再就业技能培训:
并为他们推荐工作岗位。
收集、整理企业招聘信息,维护发布平台信息及招聘网站数据:
同时负责企业客户的拜访与沟通工作,挖掘企业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
建立和维护企业用户档案:
处理企业用户的业务咨询和答疑工作,以及协助进行企业用户关系管理。
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
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以及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负责合作院校中德班学员的就业安置工作:
包括与合作院校班主任老师、辅导员沟通待就业学员基本情况,并汇总整理,负责就业指导课的讲授与实施,负责用人企业的拓展与联系,明确用人需求,包括岗位标准等,并洽谈合作关系,签订用人合作协议。
企业就业机会洽谈:
负责与企业沟通、联系用人单位,及时了解用人需求,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负责用人企业信息库的建立、管理和维护,拓展学生就业/实习渠道,学员出场安置(就业推荐),包括负责为学员提供就业指导、面试技巧及简历指导,负责组织双选会/招聘会,及定向企业招聘面试,负责实习生输出报价及结算相关工作。
这些岗位旨在通过各种服务帮助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实现高效对接,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