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苦专业退还学费的政策如下:
山东省
政策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9〕28号)。
对象:毕业后自愿到山东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条件:服务年限3年以上(含3年)。
补偿内容: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由财政给予补偿。
申请流程:服务年限满3年以上(含3年)后,按照程序申请。
陕西省
政策依据:《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对象:陕西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且服务满3年及以上。
补偿内容: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按照规定给予相应补偿。
优先偿还: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金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适用对象:2018年及以后年度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毕业次年就业视为非应届毕业生就业。
建议
了解具体政策细节:建议毕业生详细了解所在省份的具体政策,包括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和申请流程。
提前规划:由于申请过程可能较为复杂,建议提前规划,确保在服务期满后能够及时提交申请。
关注最新政策动态:政策可能会有所更新,建议定期关注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以确保能够及时获取最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