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安置什么部门负责的

就业安置工作主要由 政府部门负责,具体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组织部:

主要负责安排处级及以上干部的就业安置,同时协调编制职数等事宜。

人社局:

负责安排科级以下或事业编人员的就业安置,以及毕业生的初始分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民政局优抚办公室:

协调具体情况,包括退役军人的就业安置。

军分区(或部队)政治部门:

协调部队人员的就业安置。

教育厅:

根据国家政策提出本省毕业生就业的具体工作意见。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会同教育局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

学校招生就业处或就业指导中心:

提供就业手续办理等服务。

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作为教育厅下属机构,负责毕业生就业的相关工作。

建议:

对于退役军人,主要涉及组织部、民政局优抚办公室和军分区政治部门的协调。

对于大学生,主要涉及人社局、教育厅、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校招生就业处或就业指导中心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具体就业安置的负责部门可能会根据个人身份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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