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调整核定工作于2021年7月1日起可办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626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26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
各缴存单位以2020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职工全年工资总额作为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高于南昌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的3倍,原则上不低于南昌市2020年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2021年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
江西个人缴纳公积金缴费标准,在线蹲一个救命答案,感谢!
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调整核定工作于2021年7月1日起可办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626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26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
各缴存单位以2020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职工全年工资总额作为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高于南昌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的3倍,原则上不低于南昌市2020年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2021年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
江西个人缴纳公积金的缴费标准根据不同的城市和政策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个人缴纳公积金的缴费标准是根据个人的工资收入和缴存比例来确定的。
在江西省南昌市,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缴存基数是根据个人的工资收入来确定的,原则上不低于南昌市2020年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