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有过关于林业行业职工的相关规定,符合规定条件即可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林业企业中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高空、高温、有毒有害作业的工种逐渐增多。从事上述作业的工人,劳动强度大,作业时间长,职业危害因素多,威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为减少和消除不良作业条件对劳动者造成的职业危害,无论现在或过去直接从事这类工作的工人,当他们年老退休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按照《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
一、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
二、从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
三、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此次列入提前退休范围的工种,是根据目前林业企业生产实际并经调查研究和综合平衡后从严审定的。一部分有条件通过工艺改革或技术改造可使劳动条件得以改善而目前尚未改善的,暂未列为提前退休工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