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原因造成多干一年同时取得职称的情况,是否需要取消职称,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职称评定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的,如果评定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者不符合评定标准,那么相应的职称可能会被取消。但是,如果是因为单位原因造成多干一年,而在这一年中取得了符合评定标准的业绩和成果,那么就不应该取消职称。
此外,如果单位原因造成多干一年的情况是可以证明的,并且该情况并非个人原因所致,那么在职称评定时也应该予以考虑和纳入评定范围。如果评定结果已经出来,而后又发现了单位原因造成多干一年的情况,那么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者复议,以便得到公正的处理。
总之,单位原因造成多干一年同时取得职称的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如果符合评定标准并且不是个人原因所致,那么就不应该取消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