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的科举制度中,凡未参加院试或在院试中末被录取者,皆称童生,通俗的说就是上学念书的人。童生经过县、府两级初试,合格者,再参加由省提学院使(即学政)主持的考试,故称院试。院试一般每二年举行一次,由学政分别至各府巡回举行。考中者,称生员,即可入府、县学继续学习,取得生员资格者,即称秀才。因古代学校又称庠,故生员又称庠生。凡取得生员资格者,即算有了功名,朝廷即给予免除赋税的待遇,见了县官不用下跪,只作揖即可。
生员并不是官职,相当于现在的高中生,举人相当于大学生。
只有生员资格的秀才并没有俸禄,若果未能通过之后的乡试中举,亦不足以为官。很多秀才在功名上未能更进一步,只能回乡以教书等方法为生。但秀才却不能小看,不仅有上面说的特权,更重要的是,有了生员资格,才可参加乡试,去考举人,也就是说秀才或生员是踏上当官的第一阶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