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划成本核算下,外购材料的核算按以下方法进行:
1、首先,按采购材料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按不含税价格借记“材料采购”科目,按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税款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应支付的总价款贷记“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2、其次,材料验收入库以后,按照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按照实际采购成本贷记“材料采购”科目,按照实际采购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额借记(超支差异)或贷记(节约差异)“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3、最后,在领用材料的时候,按照实际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按照计划成本贷记“原材料”科目,按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借记(超支差异)或贷记(节约差异)“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