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不会轻易开除学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是有权力的;
第二十九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
一学期或连同以前各学期考试成绩不及格课程有三门主要课程或四门(含四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实行学分制的学校,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退学规定学分数者;
连续留、降级或留、降级累计超过两次者。
相关介绍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2月4日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五节 退学
第二十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
(二)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六)本人申请退学的。
本文来自作者[蔡林228536002]投稿,不代表乐学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tedu.com.cn/zskep/202608/57293.html
评论列表(4条)
我是乐学网的签约作者“蔡林228536002”!
希望本篇文章《大学会轻易开除学生吗》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乐学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本文概览:大学不会轻易开除学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是有权力的;第二十九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一学期或连同以前各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