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针对本科生的就业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补贴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到南通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缴费满6个月。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1000元,最长不超过36个月。
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及认证书。
首次在南通就业时间自2019年7月1日起计算,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间为准。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必须为南通市区范围内注册登记,并在南通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不含金融、供电、烟草、通讯运营商等中央、省属企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申报方式
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发了网上申报系统,便于企业和个人在线申报。
补贴资金审核通过后,按半年期直接发放到人才个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其他注意事项
补贴范围不包括在供电、烟草、通信运营商行业以及中央和省属金融机构工作的人才。
在南通行政区域范围内企业间流动的,累计发放综合补贴不超过36个月。
符合特定条件的人才可继续享受2年补贴。
在享受补贴政策期间(或享受期满后两年内仍在市区企业就业或创业的)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的,可延长补贴期,最长不超过两年。
这些政策旨在吸引和支持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在南通市就业或自主创业,促进当地高质量发展。建议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关注相关政策信息,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