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考档案的存放地点如下:
已录取考生的纸介质档案 :由县(市、区)招办统一管理,不得交由中学代管。档案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已录取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经县(市、区)招办密封后,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市、区)招办领取,报到时交给录取高校。领取档案时考生和县(市、区)招办工作人员双方要履行签字交接手续。各级招办要加强对纸介质档案的管理,不得将未经省招办核准录取的考生档案提供给高校或个人。档案保存期为录取结束后半年,保存期满县(市、区)招办将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退回其毕业中学,高考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等按秘密级材料销毁。未录取考生的档案:
退回原来县(区)教育局。
高校毕业生档案
师范类:档案接收单位为新乡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地址为河南省新乡县商务中心2号楼7楼722室,收件电话为0373-7088620。
非师范类:档案接收单位为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为新乡市人民路1号行政综合办公楼,档案接收人为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开发科,收件电话为0373-3032027。
建议:
考生在高考结束后应尽早领取档案,并妥善保管,确保在报到时能够顺利交给录取高校。
如果考生未能被录取,应及时联系原县(区)教育局了解档案退回事宜。
对于高校毕业生,应根据自己的专业类别,将档案准确无误地交至相应的档案接收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