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必须经本单位教学主任审核批准后,送至本单位教务管理人员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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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南京大学为例,由于任课教师在阅卷、评分等过程中的疏忽,需要更改已提交的成绩单和有关数据时,任课教师应填写“南京大学学生成绩更改审批表”,经本单位教学主任审核批准后,送至本单位教务管理人员处备案,由学生所属院系教务管理人员更正。
如需在已经提交的班级成绩单中增加学生的成绩,任课教师应填写“南京大学学生成绩新增审批表”,并附学生试卷复印件和课程成绩单复印件,经开课单位教学主任审核批准后,送至教务处备案。新增成绩由教务处在指定时间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