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宿迁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依据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全称:宿迁学院。学校代码:

14160(国标代码),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性质:省属本科高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招生层次:全日制本科,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

第五条 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宿迁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宿迁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宿迁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办法、审核录取结果等招生具体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宿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工作,并协助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宣传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我校招生实际情况,不设预留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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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4条)

  • 是方敏雅呀
    是方敏雅呀 2026年08月07日

    我是乐学网的签约作者“是方敏雅呀”!

  • 是方敏雅呀
    是方敏雅呀 2026年08月07日

    希望本篇文章《宿迁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能对你有所帮助!

  • 是方敏雅呀
    是方敏雅呀 2026年08月07日

    本站[乐学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 是方敏雅呀
    是方敏雅呀 2026年08月07日

    本文概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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