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塔里木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为保证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质量,规范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对学院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学院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及突发事件处理。
(二)成立法学专业研究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专业知识等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塔里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具体详情请下载附件查看:
附件: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