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塔里木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保证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质量,规范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学院纪委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各学位点负责人、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秘书为成员,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及突发事件处理。
(二)设立专业复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指导下设立两个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研究生复试、面试工作。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专业知识等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塔里木大学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详情请下载附件查看。
附件:塔里木大学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