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研考”)报名流程,所有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根据报考点的时间安排进行网上确认。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北京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生须知》以及《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可登录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查询),在符合规定并满足以下条件的基础上,选择我校为报考点。
报考条件
1.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须满足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有关要求。报考北京建筑大学的考生,应认真阅读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等相关信息;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应认真阅读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
3.考生学历(学籍)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
考点选择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选择北京建筑大学考点(1116)的考生,须满足《北京市报考点选择规定》和《北京建筑大学报考点(1116)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要求。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北京建筑大学今年拟安排在大兴校区组考,具体通知以后续网上确认公告为准。选择北京建筑大学考点(1116)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报考北京建筑大学(招生单位代码:
10016)、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招生单位代码:82402)、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招生单位代码:82403),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考生:就读学校在北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所属高校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每个学期均注册)或相关证明。
(2)往届考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户口所在地为北京。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公安部门盖章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首页须有户口单位盖章),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②工作所在地在京,且具有2022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均不含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的保险,按北京市缓缴政策执行)。
2.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北京建筑大学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业务课2”科目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考生:就读学校在北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所属高校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每个学期均注册)或相关证明。
(2)往届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户口所在地为北京。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公安部门盖章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首页须有户口单位盖章),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②工作所在地在京,且具有2022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均不含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的保险,按北京市缓缴政策执行)。
4.报考的招生单位所属省市为浙江省(不含报考军事院校;不含报考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3会计、1254旅游管理、1255图书情报、1256工程管理、0257审计、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等9个专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考生:
①毕业院校未设立报考点的在京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艺术类在京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往届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户口所在地为北京。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公安部门盖章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首页须有户口单位盖章),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②工作所在地在京,且具有2022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均不含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的保险,按北京市缓缴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