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轻工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

14232

第四条 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学制:三年

第七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九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招生工作计划、讨论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设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考生投诉、申诉及处理。

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

1、高职专科:招收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

2、五年制高职:招收2015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实行地级市统招。

第十二条 学院执行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在福建省和其他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福建省和其他省份招生部门向考生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学院共设有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室内设计技术、建筑工程管理、会计、财务管理、投资与理财、鞋类设计与工艺、服装设计、食品营养与检测、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物流管理、连锁经营管理、营销与策划、电子商务等专业。

第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以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录取的新生必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高考体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第十六条 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及各省高职高专的规定和程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福建省高职(专科)批实行按专业投档录取模式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学院执行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确定专业。

第二十条 招生工作在学院党委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招生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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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幽日常生活
    小幽日常生活 2026年08月10日

    我是乐学网的签约作者“小幽日常生活”!

  • 小幽日常生活
    小幽日常生活 2026年08月10日

    希望本篇文章《泉州轻工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能对你有所帮助!

  • 小幽日常生活
    小幽日常生活 2026年08月10日

    本站[乐学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 小幽日常生活
    小幽日常生活 2026年08月10日

    本文概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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