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秋考招生章程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秋考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
三、层次□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及人数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语种,入学后用英语教学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普通类:

1.分数优先,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2.如有同分,文科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科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3.投档比例按各省、市、区高招办规定执行;

4.我院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也不设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艺术类:

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各按50%计算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有同分,比较专业成绩。

十、收费标准学费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加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城市园林(中美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021-65742913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021-51211075
十四、网址http://www.shumc.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部分企业还在我院设立了奖助学金,如磊城奖学金、东嘉设计奖学金、兴安奖学金、磊城助学金、市政新星助学金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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