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坚持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强化招生纪律,实施阳光工程",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公办综合性普通高职专科学校,地址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3号(分校: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人民武装学院,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东巨路53号),邮编:

150060,网址:http://www.hljsfjy.org.cn ,http://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益, 招生咨询电话:0451--88079117,88079106.

第三条 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成绩合格并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的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统招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招生政策

第四条 招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男女生招生比例为8:2,文理科兼招。

第五条 招收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生。

第六条 报考我院考生要求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疾病,其他要求执行教育部公布的高考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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