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招生章程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专科院校

学校办学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路)9999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专科毕业生由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高职)专业: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 汽车整形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 汽车造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 二手车鉴定与评估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 保险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98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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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手网 2026年08月10日

    我是乐学网的签约作者“盘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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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手网 2026年08月10日

    希望本篇文章《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招生章程》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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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概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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