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招生章程

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及校址:

1、校本部: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219号

2、珠江校区: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二段--74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三年,学习期限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4.9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18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63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07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309.9万元,图书43.16万册。

计划特别说明

1、我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论坛)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专业设置说明

点击下载:专业设置说明

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收、退费标准:

1、学费及宿费收取标准:

经物价部门批准,我校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数学教育、语文教育、初等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历史教育3000元/年;英语教育3500元/年;学前教育、应用英语、应用韩语、会计电算化、市场开发与营销、文秘4000元/年;美术教育、音乐教育4100元/年;装潢艺术设计、生物化工工艺、广告设计与制作、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45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6900元/年;旅游管理、动漫设计与制作50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给予困难补助,并设立奖学金。

录取原则

1、按120%调档。

2、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着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志愿录取办法

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第一志愿已满,不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处理。

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师范类专业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其他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成绩相同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教育、音乐教育、装潢艺术设计专业按考生志愿顺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成绩+专业加试成绩

7、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21-6681668 0421-6681608

传 真:0421-66811608

网 址:http://www.cysz.com.cn

E-mail:mengqqw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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