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蒋老师128

问答领域知识达人

2026-08-10 16:20:33 6 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和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系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校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24号。学校国标代码:

10966。

第三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毕业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招生主要类别为普通高考生,学制三年。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学院监察部门参与、监督招生工作全过程。

第六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国家招生政策的贯彻执行及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学院的现有教育资源、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在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的情况下制定招生计划和生源分省(自治区)计划,在报陕西省教育厅批准和备案后,由学院招生就业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分省(自治区)计划寄到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2016年学院面向全国7个省(自治区)招收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按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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