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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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6:15:27 5 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校代码:

12719

办学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天津市河西区九连山路11号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学历)。目前,学院教师队伍531人,教授25人,副教授185人,博士及在读博士15人(其中博士后3人),专业带头人43人,高级工程师70人。学院在校大学生9000多人,教学设有十个教学系部,开设各类专业40个。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院设有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学院设有招生录取纪检监察小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五条学院设有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5年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高职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元/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年,住宿费(8人间)600元/人.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和学院下发的2015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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