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忻州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总则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教育部关于2017年本科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忻州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忻州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

10124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校址:主校区:山西省忻州市和平西街10号

东校区:山西省忻州市学府街62号

南校区: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南路忻师南巷10号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忻州师范学院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张虎芳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职务:院长

组织机构

1、忻州师范学院根据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2、忻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忻州师范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3、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招生计划

在我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内,以省内生源为主,统筹考虑学校整体招生人数、生源质量、生源结构、毕业生就业情况及学院发展思路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审批备案,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段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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