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衢州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衢州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6年衢州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及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衢州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

11488。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历证书:本科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衢州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专科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衢州学院"专科毕业证书;专科(高职)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衢州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九条 办学地点:衢州市市区

第十条 邮政编码:3240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及高职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专科及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面向浙江、辽宁、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西、贵州、四川、湖南、山西等13个省(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五条根据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调档比例,学校调档数控制在相应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倍以内。

第十六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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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4条)

  • Davidleung
    Davidleung 2026年08月10日

    我是乐学网的签约作者“Davidleung”!

  • Davidleung
    Davidleung 2026年08月10日

    希望本篇文章《衢州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能对你有所帮助!

  • Davidleung
    Davidleung 2026年08月10日

    本站[乐学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 Davidleung
    Davidleung 2026年08月10日

    本文概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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