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0年统一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我院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我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第五条 国际标准代码:

12781。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66号(金水东路与明理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第十条 我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司法警官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办法,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及专业以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信息为准。

第十六条 经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等信息,我院在河南“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院网站、招生简章上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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