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探索符合高职院校愿景的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职教育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行政牵头、学院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备案、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是河南省高职高专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学院地处平顶山市火车站南2公里,占地面积1454亩,建筑面积41.83万平方米。学院教学下设11院2部,开设了机电、煤矿、建筑、汽车、医学、化工、管理、艺术等方面高职专业48个,全日制普通大专在校生1.4万人,成人教育在校生3千余人。

第六条 学院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办学理念,探索富有特色的高职教育新路子。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贡献求支持,以就业为导向,以产学研合作为途径,培养面向企业一线需要的德才兼备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办学指导思想,积极推进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加强重点专业建设,创建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在本行业起到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第七条 学院全称: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

12748)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九条 办学层次:专科教育

第十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水库路3号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院不委托个人和其它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 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2014年面向河南省实施单独招生,招收对象为已取得2014年河南省高招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考生。招生计划2000名。

专业学制招生人数专业要求学费(元/年)
矿井通风与安全3150只招男生3900
煤矿开采技术3150只招男生3900
矿山机电31503900
机械设计与制造31503900
应用化工技术31003900
煤炭深加工与利用3503900
电气自动化技术31003900
建筑工程技术31003900
服装设计3504300
电子商务3503900
会计电算化31503600
市场营销3503600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3503900
计算机应用技术35039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3503900
汽车运用技术3503900
护理3504400
机电一体化技术33003900
矿山测量3503900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3503900
旅游管理3503600
应用电子技术3503900
合计2000

第十六条 单独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我院河南省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第十七条 学院单独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简章、学院网站、报刊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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