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经贸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招”,实施“阳光工程”的指示精神,保证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经贸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学校代码:

13317)

第五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279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九条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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