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是我院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全称: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

12833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办学类型: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5.办学性质:公办

6.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总校区)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191号(雁儿湾校区)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桃林路112号(桃林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学院纪检监察室全面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开展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经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核准下达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国家、甘肃省当年招生政策,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分类、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院在规定时间将招生计划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由上级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院同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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