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淡忘名利

问答领域知识达人

2026-07-30 16:47:29 8 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指导思想

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为1020人。

报考条件、免试和体检

(一)报考条件:已通过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我院单独招生。文史理工类招生计划只招收夏季高考报名考生;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只招收春季高考报名考生并且不能跨专业类别报考。

(二)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招生办公室提出免试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三)体检: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报到后招生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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