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使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有关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 院 概 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

12441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聊城市花园北路133号 邮编:252000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 织 机 构

第七条 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校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学校纪委实施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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