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

陆伯言QAQ

问答领域知识达人

2026-07-30 15:30:06 1 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文件精神,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于2014年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为确保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

13851

第五条 学院地址:合肥市潜山路382号

邮政编码:230031

网址:http://www.ahptc.cn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 办学定位:稳定规模 校企联合 特色办学 稳固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自主招生章程、自主招生方案、确定自主招生规模和计划,领导、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录取和处理招生日常事务。

第十条 学院设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安保监察组,对自主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确保阳光"招生。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时间安排

第十一条 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第十二条 自主招生考试及时间安排如下表。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以下简称社会考生")。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

(一)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取得普通高考考生号。

(二)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三)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基础科目成绩须达到C等级及以上,在校期间表现优良,无违纪处分记录。

(四)社会考生"应具有高中学历证书(或相关证明),无违法违纪记录,社会表现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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