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江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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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5:25:07 3 次

学院全称: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部编代码:

14323

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洛路828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七、学制:三年

八、录取原则:

(一)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总分优先、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有权作退档处理。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和专业高考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和专业高考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折算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折算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分高者优先录取。

(四)航空服务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五)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非英语类专业考生进校后大学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学英语》。

(六)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1.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2.英语分数高的考生;

3.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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