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

王俊海36

问答领域知识达人

2026-07-30 19:10:09 8 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和国家相关规定,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英文名称:Huaihua Normal College。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层次:专科。(国标代码:

14663,省内院校代码:4780)。专业设置: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美术教育、音乐表演等6个专科专业,面向湖南省招生。办学地点: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荆坪社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就业指导处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有关事宜。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条 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的日常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

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核定的招生计划,编制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5.完成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安排的有关招生方面的工作。

6. 协助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等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上报有关招生数据。

8.做好年度招生工作总结。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五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和湖南省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就业指导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建设和社会对人才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学校党委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 招生就业指导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党委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八条 招生就业指导处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按要求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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