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审核报告依据无效的建设工程合同,审核报告无效 目前国家对结算审查期限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一般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对结算审查期限发包方和施工方都会作出约定,但由于结算审核需要发包方和施工方共同配合审查,所约定的期限并也不一定能严格的执行,故,发包方也好,施工方也好,应尽量的严格按照合同履行。本文来自作者[胡艺人生]投稿,不代表乐学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tedu.com.cn/zjgc/202608/151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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