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大学生助学金标准

k0实说

问答领域知识达人

2026-08-05 19:15:26 5 次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提高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及财政部、教育部

《关于追加2010年秋季学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

(财教[2010]3号)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提高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

其中:特困学生资助标准由原来每生每学年3000元提高到4000元;贫困学生资助标准由原来每生每学年1500元提高到2500元。除资助标准外高校国家助学金其他事项仍按现有办法执行。

请各地、各高校严格按照原定资金分担比例,相应增加应承担的高校助学金资助经费,确保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调整到位。

各高校要严格做好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切实将追加的经费用于提高2010年秋季学期受助学生的资助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学生资助面。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这是现有的标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