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预算绩效一体化管理暂行办法

《宁夏预算绩效一体化管理暂行办法》是为了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推进全区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宁夏回族自治区制定的政策文件。该文件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对预算绩效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旨在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根据该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实现预算绩效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主要内容包括:

1. 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的绩效管理,明确预算绩效目标,建立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 强化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绩效监控,确保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相一致。

3. 建立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分配的重要依据。

4. 加强对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 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职责,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监督和考核。

通过实施预算绩效一体化管理,宁夏回族自治区希望能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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