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供原始的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对于当年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的学生,可以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文件来代替。
还需要提供学籍卡的复印件。这份复印件需要加盖学校教务处的公章,或者如果可以的话,可以提供个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学籍卡上需要包含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和考试成绩等信息。如果学籍卡上有任何更改记录,需要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进行更正,并由经办人签名。
对于自学考试毕业生来说,只需要提供《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部分的复印件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