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管理是课程管理,考生报考专业为意向性专业,中途可根据自身需要,变更专业。
社会考生变更专业不需要到自考办去申请和注册系统中做更改,只需根据想申请毕业的专业所需课程报考即可,也可多专业同时报考,当符合指定专业所需课程的毕业条件时即可申请指定专业的毕业。
助学考生因助学院校管理要求,更改注册专业需向助学单位申请,经主考院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主考学校变更
考生首次报考选定主考学校后,不得变更主考学校。
因专业停考导致主考学校发生变化时,按“停考办法”执行。
若主考学校停办自考,则必须给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仍由原主考学校履行相关义务,核发毕业证书;过渡期满后,由“停考方案”所确定的主考学校继续履行相关义务,核发毕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