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纸质证书补办事宜公告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有关补办事项公告如下:

补办条件及项目

1. 补办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已经领取了电子证书,则不再补发纸质证书。持证人可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电子证书是否已经制发。如果已经制发,则无需补办纸质证书,可以直接下载和使用电子证书。如果电子证书尚未制发,则可以申请补办纸质证书。

2. 补办项目

可以申请补办的证书为云南省人事考试院发放的以下职业资格证书:

执业药师、注册测绘师、监理工程师、注册计量师、设备监理师、翻译专业资格、建造师(一级)、注册城乡规划师、造价工程师(一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中、高级)、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初、中级)。

申请方式及材料要求

持证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补办申请,邮件标题为“姓名证件号码后四位补证”,邮箱地址:ynrsksw2017@163.com。申请所需材料如下:

1. 身份证件照片或扫描件;

2. 《职业资格证书补办申请表》照片或扫描件;

3. 个人近期白底证件照电子版(以身份证号命名)。

领证方式

完成证书补办后,省人事考试院将电话通知持证人,持证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申请表中选择的“补办证书领取地点”领取证书,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