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生·年。
3、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参评国家助学金,标准为一档1000元/生·年,二档2000元/生·年,三档3000元/生·年。
4、助学贷款:学院可协助学生办理河北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限额为8000元/生·年。
5、师范生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6、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发展历程
1979年8月,学院前身为在原华北农业机械化学院(现中国农业大学)迁京后的校址上组建的邢台农业机械学校"。
1982年10月,农业机械部撤并入机械工业部,学校随之更名为机械工业部机械工业学校。
1983年4月,邢台机械工业学校由机械工业部划归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管理,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校。
1991年6月,经原国家教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 部联合批准,以军需工业学校为依托建立邢台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是当时全国独立设置的两所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之一。
1994年7月,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批准,军需工业学校升格为大专,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1997年3月,原国家教委批准邢台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更名为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同年9月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
2002年7月,学院从中国人民 解放军总后勤部整体移交河北省,成为河北省直属管理的省属高校。
2005年,通过教育部全国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试点院校评审。
2006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立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之一。
2009年,通过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验收。
2012年8月底,信息系、经管系、电气系、会计系已搬到桥西区太行北路新校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