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奖学金: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三种。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院特等奖学金3000元/人,学院一等奖学金1200元/人,学院二等奖学金800元/人,学院三等奖学金500元/人,学院学业进步奖学金300元/人。
助"—勤工助学: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包括校内和校外岗位,依据特困生优先"和按劳取酬"原则,让同学们在通过诚实劳动获取报酬的同时,锻炼才干。
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即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其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办理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贷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额度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
补"—国家助学金:学院困难补助金即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面向在校生中约20%贫困家庭学生提供的困难补助,一年按10个月计算、发放补助额。对其中5%左右的特别困难学生每人每月补助400元,除特困生外其余15%左右贫困生,每人每月补助250元。
减免"—学费减免:减免即已取得学院学籍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缴纳学费确有困难的在读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减免范围只限于学院统一收取的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和学校有关部门按政策收取的其他费用。减免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减免全部学费;二等:减免学费的二分之一;三等:减免学费的三分之一。
大学生医保:我院全体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参保费用为每人每学年420元,其中个人缴纳60元,政府补助360元。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发展历程
1984年,中共龙溪地委和龙溪行署决定创办漳州职业大学,并于9月参加福建省高校统一招生。
2002年4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建校于1979年的省部级重点中专漳州农业机械学校并入漳州职业大学,并更名为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2004年,成功通过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优秀评估。
2007年10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2010年6月,通过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