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事宜
此次抽查工作将公示合格人员名单及抽查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5日,并接受书面监督举报。凡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抽查对象确定
此次抽查对象为成绩合格人员数据系统中随机抽取的本次抽查对象,数量不低于本市成绩合格人员的5%。
三、材料报送要求
抽查对象需要对照本人适用的报考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等证明材料于2024年8月15日前,到亳州市人社局5楼519房间(希夷大道350号)现场审查。抽查对象应对本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31号条款处理。未按时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抽查结果反馈
抽查结果将实时通知抽查对象。


